省林改办到通山县检查林改工作

 

(2008年5月6日)

    5月6日上午,省林改办主任王润章一行在市林业局副局长涂朝辉的陪同下到通山县,就林改及"两金"减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县政府办副主任徐楠林、林业局局长柴建国向省检查组汇报了有关情况。
    2007年,省委省政府将通山县定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经过一年的努力,该县林改工作取得阶段成效。目前,全县已完成确权面积210万亩,有83个村签订了合同书,完成发证面积10000亩。同时,全县经过对乡镇林业站的综合改革,新组建林业站12个,核定编制60人,工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精简了人员,减轻了林农负担,有力推进了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2007年8月1日起,通山全面执行林业"两金"减征政策,保证了"两金"征收标准为销售价10%。
    省检查组对该县林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省检查组组长、省林改办主任王润章指出:林改是市场经济在林地的具体体现,市场行为将会促进林地的发展。他要求,通山要进一步做好下一步的林改工作,克服困难,巩固成果,确保全县林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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